变更无区域无行业核名企业
名称注意事项
1、不可以带有误解性以及欺骗性的文字。
2、不可以带有国家政策禁止的文字。
3、不可以带有损国家利益的文字。
4、不可以带有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汉语拼音。
5、不可以带有危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文字。
6、不可以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国际组织名称的文字。
办理核名的流程
1.保留期限到期后,此通知将自动失效。如果有正当理由延长保留期限而未在保留期内完成机构注册,则所有投资者应在保留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延长的保留期限不超过6个月。
2.设立企业时,该通知应提交注册机构并存放在企业档案中。
3.在企业设立期间,有关事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登记机关不得使用本通知中事先核准的企业名称进行登记。
4.如果企业名称涉及必须提交批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不能提交批准文件,则注册机构不得使用本通知事先批准的企业名称进行注册。
5.企业名称核准和企业注册不由同一部门办理的,登记机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盖有登记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送达名称预先核准机构备案。企业注册。如果未提交,则企业名称将不受保护。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如:大地广告有限公司。
2,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如:大地有限公司。
3,企业名称核准。如:中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4,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报送国家 工商总局核准。如:大地集团
5,无行业企业名称。如:苹果有限公司
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加中国。如:索尼(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