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类电子产品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有不同的内涵,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也有不同的内涵。一般包括:电视机、影碟机(VCD、SVCD、DVD)、录像机、摄录机、收音机、收录机、组合音响、电唱机、激光唱机(CD)等。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则把电话、个人电脑、家庭办公设备、家用电子保健设备、汽车电子产品等也归在消费类电子产品中。随着技术发展和新产品新应用的出现,数码相机、手机、PDA等产品也在成为新兴的消费类电子产品。这些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电子产品如果要出口到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海关联盟国家,办理EAC认证的要求是怎样的呢?
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安全性确认必须按照EAC合格证书(TRCU Certificate)形式的强制性EAC合格认证程序进行。涉及到的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有:1、TRCU 004/2011 电压安全技术法规(电压在50 V AC-1000 V AC或75 V DC-1500 V DC之间);2、TRCU 020/2011 电磁兼容安全技术法规;3、TRCU 037/2016 关于在电子产品电气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
消费类电子产品EAC认证所需资料:
1.申请表(含申请人及制造商信息);
2.海关联盟申请人/代表营业执照(Огрн)税务登记证(ИНН)和代表协议;
3.产品技术描述(含品名、海关编码、图片、技术参数及其他图纸等,视产品有所不同);
4.之前获得的证书及测试报告(如果有);
5.ISO体系证书(如果适用);
6.商业合同(针对单批次认证);
7.产品使用说明书;
8.技术护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