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国商集团有限公司秉承做事做品质、做服务做细节、我们是“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为您服务。成为您未来企业发展的合作伙伴,可为客户解决公司面临的各种疑难问题。 公司在高速发展和壮大中,我们将秉持诚信的经营理念,努力成为行业,为全国企业提供的服务。
保险代理公司从业人员要求:
为了完成保险代理服务工作,保险代理公司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相关损失查勘、理赔等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中国规定的条件,持有中国规定的书。保险代理公司还应当对本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保险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0小时,上岗后每人每年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作为代理人的保险代理公司开展业务具有许多特的优势:
1、可省去保险公司、培训、管理保险代理人等诸多成本,有利于保险公司配置有限的资源;
2、保险代理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其他种类的保险代理人,具有较好的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
3、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比其他种类的保险代理人高,因此,能够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代理服务。我国保险业应努力扶持保险代理公司的发展。
如何成立一个保险代理公司: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资本;
2、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经纪”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机构相同,中国另有规定除外;
3、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投资保险经纪机构,如果股份达到或过25%,不属保监局受理范围,需直接向中国递交设立申请;
4、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5、保险经纪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报经中国核准:
1)大学专科以上;
2)持有中国规定的书;
3)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的相关规定;
5)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的限制,且必须为实缴资本的限制;担任金融机构管理人员5年以上或者企业管理职务10年以上,可以不受持有中国规定的书的限制。
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保险代理公司为例,其通常的组织结构为:
1、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它是公司中居于地位的权力机构,有决定公司—切重大事项的权力。因此,它不是与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列的组织机构;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及业务执行机构;
3、监事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至两名监事,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可设三名以上监事,并在其中选择一名召集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丁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4、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
5、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可代行总经理的职责;
6、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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