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元以下的收据可以直接入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发生的低额现金支出,凭收据可以入账,不受五百元以下现金支出入账政策限制。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收据应该具备收款单位及其税号。
金额不得超过五百元。
收据可以入账的范围包括:购买办公用品、采购原材料、付劳务费、付咨询费等,具体种类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而定。
另外,如果是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也是可以入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