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和检查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尽管它们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但是也存在显著的区别。
稽查主要针对的是行政相对人,比如在税务领域,税务稽查大队负责稽查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其行为对象是外部的行政相对人。
检查则更多地应用于对事物的查看和审核,其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公务员,也可以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等。同时,税务稽查的对象通常是根据举报或科学选案而确定的有涉嫌违法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而税收检查的对象可以是所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另外,税收检查的程序相对简单,而税务稽查则必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经过选案、实施、审理、执行4个环节。
在目的上,税收检查往往是出于某种管理需要,对纳税人的某一税种、某一纳税事项或某一时点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而税务稽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击偷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法的纳税人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以震慑犯罪,维护税收秩序。
总结来说,稽查和检查在针对对象、应用领域、程序、目的等方面存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