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从事餐饮(食堂)、预包装食品经营、特殊食品经营者,并已取得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5.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7.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自备水源应提供安全检测报告; 9.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0.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1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查及决定 (四)制证及送达。
区别是以前的流通许可证不包括加工,而经营许可证是合并了卫生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是范围大小问题!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含义: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以前,做食品批发、零售需要办理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包括不需要拿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餐馆、糕点铺和经营批发、零售的商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