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d认证有效期没有规定,一般为长期。制造厂商或其在欧盟的授权代表,由此产品后制造之日起,必须保管此文件至少10年,供有关单位随时进行检验之用。技术文件亦可以电子方式保存,但前提是必须容易进行检验。如制造厂商在欧盟并无据点且无授权代表,此项责任则属于进口厂商或在欧盟市场销售之负责人。
LVD适用于所有本身功能使用电压范围在交流50~1000V,直流75~1500V的电气产品,这个定义回系指指令的适用范围,答而不是指令适用的限制(例如,在使用交流230V的计算机中,直流12V的电路所造成的危险也受LVD的规范)。
LVD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和工业使用的产品,如果是工业用设备,指令也涵盖了制造商本身使用的产品(例如:测试设备)。
LVD的CE认证体制与EMC指令类似,所有在适用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有 CE标志,而且必须有制造商的代表或进口商所签署的符合声明书。
简单的自我宣告并不足以确定产品是安全的(〝安全〞被定义成不会造成人员或家畜的死伤及财务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