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进出口的日益规范化,大部分产品在进出口的时候,都会要求提供SDS报告。据各省检验检疫局的反映情况来看,将近有1/3的SDS是不合格的,在出口或者进口清关的时候都会被拒收。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1、实际出口产品和SDS上的产品不符合。
很多公司或个人,为了节省出口的成本,就任意从网上下载一份产品的SDS,稍作修改就作为自己产品的SDS。然而,由于缺乏对SDS的了解,忽略了产品的差异性及SDS的标准已经过时等问题。
2、SDS不规范。
这个问题是普遍的一个问题。很多企业还是将抬头写成MSDS,而制作的标准参考的是GB/T 16483-2008或者REACH1907/2006,这些标准,都统一称为SDS。针对进口产品,商检局接受的是符合我国新标准的SDS,而不是其它国家的标准。对于出口的产品,可以制作我国新标准的SDS,也可以根据出口国的要求制作。
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醒广大企业:警惕不规范的MSDS/SDS报告,请找临安科达认证检测机构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