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品进口报关代理公司
进口矿产品中的有害元素,不可不知!前言
中国是矿产资源生产大国、消费大国、进口大国。
矿产品中往往含有少量铅、砷、氟、镉、汞等有害元素,这些元素多为累积性毒物,很难自然降解,一旦排放到环境中,将对空气、水源及土壤造成严重的长期污染,更会对人类及生物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有害元素简介
A:什么是有害元素?
B:指对人体有明显毒性,对环境有明显污染的元素,如铅、镉、砷、汞、氟、氯、磷等。
A:矿产品中的有害元素有哪些危害?
B:砷、镉、汞、铅等有害元素主要存在于矿产品储运、冶炼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中,如果出现超标,就会带来严重污染环境的风险;另外,由于有害元素的存在,容易在冶炼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烟气、烟尘和炉渣,从而导致后续生产成本增加等问题。
铅铅是一种具有神经毒性的重金属元素,一般很难排出体外。
铅在人体的含量如果超标,可抑制多种酶活性,从而引起相应的代谢过程障碍,还可以引起儿童发育迟缓、智力减退等。
镉美国毒物和疾病登记署将镉列为第7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我国将镉列为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监控指标之一。
镉对呼吸系统、肾脏和骨骼均具有毒性作用。
汞汞是一种剧毒物,易挥发,水溶性低难控制,容易造成污染。
汞离子可与人体脑内的蛋白质结合,造成脑损害。
五十年代日本的“水俣病”,就是汞中毒引发的。
砷砷是一种致癌元素,会对人类身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很大危害,砷在环境中会转变成剧毒物砒霜,砷进入人体呼吸道和消化道后会引起砷中毒,导致人体代谢失常,引发神经中毒,皮肤发生癌变,砷还会造成儿童骨骼生长延缓。
氟氟通常以氟化物形式存在于大气中,并通过雨水进入土壤中,从而危害人类健康,主要表现为使人牙齿变黄、骨骼变形等。
磷磷进入土壤后会使土壤板结、碱化,进入水体中会造成水体富养化,导致藻类迅速繁殖而使水中缺氧造成鱼类死亡。
如果人体对磷的吸收过量会破坏钙吸收以及其他矿物质平衡。
氯氯对人体有很多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导致呼吸系统、消化系统产生功能性障碍,造成皮肤、肝脏的损伤。
另外,对锅炉设备及管道等工业设备产生腐蚀和堵塞。
海关对进口矿产品中有害元素是如何监管的?
下面通过一个真实的查获案例,带您了解海关对于进口矿产品有害元素超标的有关监管要求。
海关案例:铜陵海关检出一批进口铜精矿氟元素超标案例
2022年1月4日,合肥海关所属铜陵海关对某公司申报进口的1批品名为“铜精矿”的矿产品进行现场查验,并按照抽样流程,对货物进行取样送检。
经实验室检测,样品中的氟含量为0.14%,超过《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的公告》(质检总局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2017年第106号公告)中氟含量不得大于0.10%的限量要求。
铜陵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2022年1月25日,上述货物经上海退运出境。
备注:其他进口矿产品有害元素监管及后续处置,与上述案例相同
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七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
当事人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出证。
规范性文件
进口铜精矿有毒有害元素限量要求
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的公告》(2017年第106号)
进口煤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要求
海关依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进口煤炭中汞、砷、磷、氯、氟等有毒有害元素以及灰分、硫分、发热量等指标进行检验。
进口铁矿有毒有害元素限量要求
根据《关于调整进口铁矿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9号)规定,必要时,海关依职权实施监督检验和有毒有害元素含量监测。
监测项目主要包括汞、砷、铅、镉、硫、氯、氟等。
延伸阅读
进口化肥有毒有害元素限量按照《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实施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禁止入境。
进口涂料有害物质应符合《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9-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20)、《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8468-2019)等标准要求,检验不合格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置。
友情提醒
开展矿产品进口业务的企业,应提前了解并遵守
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以降低进口商品
不合格的风险,从而避免损失。
非主观故意,但
货物有害元素超标的,应主动实施退运。
进口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加强对矿产品品质条款的
约束,要标明相关指标与内容,尤其是有害元素
限量等相关条款及超标处理方法,避免因合同漏
洞带来经济损失。
建议对每一批进口矿产品,都要进行严格的装运
前检验,有害元素含量应在国外第三方出具的检
测报告中有明确体现,避免货物到港后发生重大
质量问题。
结束语
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进口矿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严防有害元素超标的矿产品流入国内加工使用,保护我国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