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指为了确保宣传媒体在制作和播出各种类型的广播与电视的节目时获得必要授权和批准文件的证明。这个证照主要是为了管理广播与电视行业,同时保障媒体在生产过程中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基本道德标准。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
节目制作方案和播出计划
节目备案证明
节目出版物备案证明
录制和制作节目所需的场地和设备等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