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上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基本要求
2024-11-25 14:57  浏览:14
上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基本要求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1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制作的和未取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动画片。

  2禁止以任何方式涂改、租借、转让、出售和伪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剧名、集数等发生变更,持证机构应报原发证机关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一周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相关新闻
联系方式
公司: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姓名:王斐斐(先生)
电话:13262751513
手机:13262751513
地区:直辖市-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199弄2号
QQ:68502784
微信:13262751513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