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支付公司带全国性三方支付牌照
公司名称:xxxx支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年限:2009年
经营情况:良好
支付牌照:有
经营范围: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
第三方支付申请人具备哪些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管理人员*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