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掀起了一股境外投资热,但去年发改委和商务部又出台了新的政策,限制资金出境,导致境外投资难度进一步加大,但“走出去“仍持续火热。“走出去”的途径有很多,正规的方式例如ODI、QD产品、PE基金和37号文登记,其中ODI是企业传统使用广泛的境外投资方式,本文将从政策和办理流程为大家进行介绍,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境外投资整体情况,商务部公布了2018年我国全行业整体对外投资数据:
数据来源:商务部发布信息。
其中有几点需要关注:
1. 2018年全行业同比2017年增长4.2%;金融行业投资较去年同比增长105.1%;非金融类较去年同比增长0.3%。从数据来看,在2018年,尽管资金出境难度进一步加大,但整体境外投资仍在增加,尤其是金融行业的投资增幅较大,可以看出,近年来境外投资的需求旺盛。
2. 商务部发言人在对2018年整体境外投资进行公布时,明确说到“房地产业、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没有新增项目,非理性投资继续得到有效遏制。”这里需要大家格外注意,实操与文件精神保持一致,对于房地产、体育和娱乐业的境外投资目前仍处于实际禁止阶段。
3. “QD产品”不属于直接ODI,属于基金通道产品,需受专项规则约束。
4. QDII,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2018年审批额度扩容。
5. RQDII即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内人民币将可以RQDII的形式投资境外人民币计价资本市场,且与QDII额度的审批制不同,RQDII将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因此,个人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购买境外人民币产品。2014年11月开始施行,但在2015年年底被叫停,在2018年4月重启。
6. QDLP即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目前在上海、天津、青岛、重庆、等地试点。其核心是允许境外投资机构通过申请QDLP资格在中国境内设立QDLP管理企业,由QDLP管理企业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可面向境内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的投资基金(“QDLP基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
7.QDIE即合格境内投资企业,目前我国未有法律文件对此进行明确的定义,也未对此出台任何全国性法律法规,目前基本是实行试点制,比如深圳前海地区的QDLP版本就是QDIE,QDIE与QDLP相比,核准难度更大,但投资范围更广(对投向行业和地区、投资方式限制更少)。
其中关于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ODI政策介绍
根据相关法规,境内的非国有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或并购交易,需获得商务部门境外投资行为的核准、发改委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银行外汇登记三大环节(涉及到国资的企业还要获得国资委的批复)。
ODI监管架构
涉及的政府单位主要有商务部、发改委、外管局: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流程
(一)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二)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三)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深圳境外投资备案前期工作落实情况包括了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资金来源证明等。光这些资料,就需要耗费非常大的精力,对公司业务,行业,政策的熟悉程度要求也非常高。为关键的是,提交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证明的时候,如果不通过,也就麻烦了,商务部会有留底,以后就更不好做境外投资备案了。
首先,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其次,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另外,外管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
申请主体根据投资金额大小、行业、国家等因素,审核流程分为备案制和核准制。备案制适用于申请主体非重大金额投资或非敏感性投资行为,而核准制适用于所有涉及敏感性投资性行为,需要商务部和发改委对是否允许此类投资进行核准。
ODI备案申请能否成功办理受各地的商务部和发改委的宏观政策影响较为明显,所以了解有关部门投资限制政策,明确企业境外投资是否属于敏感性投资行为,有助于ODI备案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