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迅速组织抢救并以快捷的方法,在短时间内,立即将所发生的重大事故的情况根据规定报相关单位,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登记及工程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2)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以快的进度到达事故现场,在领导小组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开展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