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没有实际办公地址可以吗?在上海
分公司和总公司是相对应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财产的不独立并没有独立名义,并没有独立的职责,不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向工商局审理时递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含有许可证经营范围,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