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出口权是进出口企业自己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商务局、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
申请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国税正副本原件;
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财务、报关员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公章,法人私章;
租赁合同原件;
批准证书原件(外资公司需提供);
提供公司办公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提供公司名称、地址的英文准确翻译;
报关员证、报关员卡、外汇核销员(如果没有不用提供);
办公室、厂房、主要产品的照片(电子档和纸质档都要)。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