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注册劳务派遣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三、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的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 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规定20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