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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速办音像制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前提条件
2024-11-20 14:12  浏览:13
上海速办音像制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前提条件先看下的规定:一般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没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售卖书籍会怎么处理??
许可证由拟的银行代为办理。

需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其中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您的情况可能会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提醒:书籍特种经营近期审核量比较大,无法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您理解,我们会尽快审核处理;
出售书籍类商品需申请加入特种行业经营(现代购卖家不能在淘宝进行出售图书制品),书籍卖家特种经营申请步骤如下:
步:点击“我要卖”发布“一口价”商品,选择好书籍类目后,点击宝贝信息填写页面最上方“书籍卖家特种经营凭证上传入口”右侧的“点击进入”。

第二步:点击“立即备案”,填写备案信息,点击提交备案,加*的部分是必填项。

第三步:备案成功后页面自动跳转回上级页面。
显示卖家申请特种经营入口(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上传入口),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数码照片或扫描件。
第四步:填写完毕,提交申请。
显示4种状态如下图,备案即申请完毕。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之办理流程
项目名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设立依据1.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经县级人民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向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零售业务。
)受理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请出版物总发行、批发、连锁经营业务的,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办理;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和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办理。

材料明细
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单位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
2、经营单位章程;
3、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4、资金信用证明;
5、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6、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查经营资格→审批(出版物总发行、批发或连锁经营业务许可,及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和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系审核。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开网店卖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必要的。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不能是个人,需要是企业,因此,要先注册一家公司或者注册一个个体执照才可以。
可以找道商企服问问看。

另外,在淘宝上卖书,也要商家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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