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拍卖经营许可证所需条件:
一百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以及规划,且还要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地,至少三名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包含一名拍卖师,且是与主营业务联系密切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办理拍卖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公司所在房产的正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原件;
2、拍卖师的正书原件、职业记录、单位变更审批表;
3、拍卖员的的从业原件;
4、公司法人以及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拍卖经营许可证可办理范围: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台湾、福建、云南、海南、四川、贵州、广东、内蒙古、新疆、广西、西藏、宁夏等全国范围均可办理。可提供拍卖师,文博专家调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