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具备的申请条件
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需要准备的审查材料
申请兽药经营许可,应当向市畜牧兽医局提交下列材料:
1、《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原件3份,纸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纸质);
3、聘用兽医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复印件3份,纸质);
4、质量监管人员畜牧兽医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纸质);
5、经营场所和库房地点平面布局图及地址方位图(原件1份,复印件2份,纸质);
6、企业经营场所、仓储养护等设施、设备清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纸质);
7、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及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