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出口退运,退运货物,保税维修,返厂维修
乌干达COC认证:
1 : 出口商递交完整填写的申请表 Request for Certificate Form (简称RFC) (PDF 26 KB) 仅提供英文版. 形式FP和装箱单
2 :上述申请表应详述货品情况, 并提供产品质量文件如测试报告,技术参数,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等
3 : 我司确定计划下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适用的标准
4 : 如需测试, 可在实验室进行,
5 : 现场检验会在完成上述步骤后有离验货地点近的办公室实施
6 : 检验完成后出口商递交终文件(商业FP和装箱单)至我司
7 : 我司出具证书并邮寄给出口商
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退运进出口货物,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
一、范围1.退运货物范围货物进出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一)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二)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三)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四)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
2.退运进口货物因故退运进口货物,如属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凭《登记手册》和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退换”或“进料料件退换”;如加工贸易合同停止执行,料件退运后不再复进口的,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复出”或“进料料件复出”。
3.退运出口货物因故退运出口货物,除提供正常货物通关所需的单证(如提单、发票)外,还需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已核销或未核销证明;如涉及出口退税的,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或出口货物退税已补税证明;同时随附原出口报关单或相关的出口退税联和出口收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