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FCC认证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证方zhi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
2.将提供给用户的认证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3. 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
4.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5.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
备注说明
1.相关的文件资料需为中英文两种。
2.为缩短认证周期,提供的资料**为电子文档形式。
3.在认证过程中,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企业补交其它额外相关资料。
FCC全称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直接对国会负责,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信、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负责授权和管理除联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频传输装置和设备。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 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FCC认证)。 目前,美国已连续几年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对美出口不容小觑。美国的产品技术标准、进口法规的严谨堪称***一,了解美国市场准入规则将会帮助我国产品进一步打开美国市场。
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管理进口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装置,包括电脑、传真机、电子装置、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控玩具、电话、个人电脑以及其他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产品。这些产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国,必须通过由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FCC技术标准来进行的检测和批准。进口商和海关代理人要申报每个无线电频率装置符合FCC标准,即FCC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