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GP、LP都是法人企业,法人注册地未处于税收洼地,则注册在税收洼地无意义。
如果GP、LP中有自然人,可以选择税收洼地,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GP、LP都是法人企业,可以将法人企业注册在税收洼地,享受税收优惠
合伙企业的GP与LP均为法人企业,根据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层面不交所得税。
合伙人是法人的,在公司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假如GP的注册地在北京,LP的注册地在北京、河南,有限合伙企业无法享受注册地带来的关于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