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苯二甲酸盐。
“不含邻苯二甲酸盐”是指,特定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B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和DnHP(
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每种的含量不超过0.1%(1,000ppm)。
“不含铅”是指,特定产品中:
PVC部件的铅含量小于0.02%(200ppm);并且
可接触到的非PVC部件铅含量小于0.06%(600ppm)。
“特定产品”包括:
为6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被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以及
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用于促进3岁以下儿童睡眠、放松、修饰、卫生、喂食或辅助3岁以下儿童吮吸或磨牙的“儿童护理品”。
所以加州65只限值产品中的邻苯、铅和镉的含量。
加州65测试认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在产品设计、测试法规指令要求没有变更的情况下,加州65测试报告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