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北京保险公估
转让北京保险公估
转让北京保险公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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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北京保险公估
一、保险公估机构应采取以下组织结构:
(1)有限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3)合伙制企业。
二、保险公估机构的公司注册资金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公司股东认缴制的认缴出资额。
三、保险公估机构的名字中理应包括“保险公估”字眼,目字体大小不可与当前的保险公估机构同样,保监会另有约定以外。
四、保险公估机构能够运营以下保险公估业务流程
(1)保险对象保险投保前与保险投保后检测、估值及风险评价;
(2)保险对象理赔时的现场勘查、检测、估损理算及出现保险对象残值处理;
(3)风险管理咨询;
(4)保监会核准的别的务。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人士十项目投资保险公估机构,假如股权或注资已超过25%,不属于深圳市银保监会审理范畴,需向保监会提交开设申请办理。
五、任老总、监事会主席和管理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从业经济工作2年及以上;
(3)具备做好本职工作需要管理能力,熟练掌握商业保险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4)诚信友善,品性优良。
从业金融工作10年及以上,能够不会受到前述第(1)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