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成立金交所?
为了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产优化配置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有效防范金融资产交易风险,服从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以金融市场为中心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相关批复精神,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我国第壹家金融资产交易机构——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天金所)。天金所于2010年5月21日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成立,6月11日正式揭牌运营。
金交所做什么?
金交所的主要业务,除了方便各类金融资产转让外,就是帮助企业融资。不同于传统银行和信托等间接融资,金交所主要开展直接融资业务,也就是企业作为发行人,用私募的形式,通过金交所的平台直接面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需要传统的金融机构做中介,这种形式简称定向融资计划或者直接融资计划;金交所定位于建成全国性、专 业化、独立公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产品交易机构。自成立以来,天金所按照国际化、规范化、专 业化和标准化要求,以“直接融资,信用天下”为使命,探索建立了行业标准、业务规范等。
一,是否同意新设立?
这个分地区,如果当地业务服务机构属于饱和状态,那审批的设立的难度就会很高,有极大可能就不会同意设立。反之如果当地业务量大,但服务机构不足,则会适度放开设立审批。
二,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2.1交易场所名称中需使用“交易所”字样
2.2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2.3交易场所主发起人应为企业法人,出资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2.4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具备超过五年的相关领域从业经历
2.5具备符合交易场所经营和风险控制所需的各类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规则、交易方式、价格形成机制、风险控制制度、风险处置预案、交易风险准备金制度、交易场所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
2.6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且近五年内信用记录良好
如果当地不能满足新设立的条件,可以通过我公司来收购一家金融资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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