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标志是在响应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在国际环境标志运动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一直把推广环境标志工作作为实施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措施之一。到目前为止,中国环境标志已经在家电、办公设备、日用品、纺织用品、建筑装修材料等领域开展了56大类产品的认证,有1100余家企业生产的21000多个品种规格的产品获得了了中国环境标志。
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的宗旨是:
,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总目标,充分利用环境标志这一市场经济手段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环境质量的改善,为国家环境决策做贡献。第二,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公众健康保护水平,引导科学消费、绿色消费。
第三,开拓中国企业的双绿色发展模式,建立中国的绿色技术措施体系,引出绿色经济,让环境标志产品成为联系公众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纽带,推进可持续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中国环境十环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给我们机构。
2.会对文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发放《受理通知书》申请认证的企业根据《受理通知书》来签订合同。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全额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
5.检查组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认证证书发放时间,制订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管理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审批。
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复评认证:
3年到期的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