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办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困难:
1、生产场地: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场地的选址,工艺流程,要求人流物流要分开
防止交叉污染,配备消毒设备,通风系统,采光等都有严格要求。
2、生产人员: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要求必须要有实验室,满足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化验员执证上岗,所以需要企业自己去培训化验员.
3、设备设施:取证有明确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要求.而小作坊对这些设备的投入费用一般都很难承担.
(二)、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
4、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无国家标准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
5、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6、周围环境平面图;
7、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8、设备布局图;
9、工艺流程图(附关键参数说明);
10、当地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1、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原始记录、产品比对实验报告、委托检验协议及报告;
12、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13、各项质量安全产管理制度文本及清单;
14、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及有权使用证明(购买凭据、合同或企业自我承诺书);
15、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清单及文本;
16、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17、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
18、申请书格式文本;
19、各项企业质量安全记录(与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相对应);
20、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如:员工健康证、检验员证等)。
二、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销售范围是可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但是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定义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或个人。
目前食品全国流通 厂家需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可生产也可以流通。 非厂家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行。 虽然营业执照上写了生产、销售食品,但是若无以上对应证件都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