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运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因故退运出口货物,除提供正常货物通关所需的单证外,还需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已核销或未核销证明。随附原出口报关单或相关的出口退税联和出口收汇联。
三、退运货物范围包括哪些
货物进出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1、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2、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3、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4、海关按相关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
审核单证
海关接受出口申报后,应对报关员所递交的所有单证进行审核。审单通常是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为基础,根据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对所收到的'报关单证是否齐全、正确、有效,内容是否一致。如果所审核的单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交验的单证齐全、无误,海关随即着手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