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货物无法出运,因此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拼箱亏舱费用。
拼箱货指装不满一整箱(20'/40'/45')的小票货物。通常是由散货拼装承揽者分别揽货,并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点集中,而后将两票或两票以上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同样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拆箱分别交货。对于这种拼箱货,承运人通常要负担装箱与拆箱作业,装拆箱费用另外向货方收取。
亏舱费也叫“空舱费”,指在海运拼箱出口业务中,临近装箱时(如截货截关前1个工作日)因托运人原因造成货物不能按照预定船期出运,致使拼箱货代来不及安排其他托运人的货来弥补“空舱”,导致“装不满”,拼箱货代由此向托运人收取一定费用以弥补舱位空置的损失,这就是亏舱费。
亏舱费计算通常以空置舱位的成本为标准,具体计算公式为亏舱费=订舱计费立方x(整箱海运费+整箱起运港费用)/标准立方数(标准立方数:25/20' ,50/40',60/40'HQ)
亏舱费常见原因和预防措施:
(1)货主的货来不及进仓或临时取消出货,订舱人却没有及时取消订舱。预防措施:在截关日前与货主保持沟通,及时反馈信息, 并提醒货主他有责任通知,否则会产生亏舱费。
(2)较大比例的超方/缩方/超重。预防:货主订舱托单与实际货物尽可能一致,如有任何变动及时通知货代。
(3)货物进仓后发现货物本身特性或规格问题导致无法承运,如“液体/危险品/超大超重件”。预防措施:请货代告知货主不承接液体/危险品/半危品,超大超重件必须事先确认。
(4)海关查验导致无法及时出运。预防措施:要求货主报关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货一致,海关若有疑问请配合报关员及时清晰地向海关答复。海关有什么要求尽可能配合,以保证货物及时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