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作为一种天然的绿色保健饮料,居世界三大饮料(茶、咖啡、可可)之一。当前世界上有50余个国家和地区种茶,饮茶风尚遍及全球。各国的茶树种质资源、栽培技术、茶叶加工工艺和饮茶习惯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我国传播去的。
一、茶叶小标签
类别:植物源性食品 HS编码:以0902开头
二、中国产地
中国有多个茶叶产区,主要是浙江、福建、安徽、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广东、海南、河南、陕西、山东、甘肃、台湾、西藏、上海、重庆。按照所处地理位置的生态条件和茶叶生产特点,可分为四个茶产区,江南茶区,华南茶区,西南茶区和江北茶区。我国名茶、优质茶大多产自北纬30°附近。
三、茶叶的分类
茶叶分六大茶类有白茶、黄茶、绿茶、红茶、乌龙茶、黑茶。按制作工艺中茶叶发酵的不同程度分为绿茶(不发酵的茶,发酵度为0)、黄茶(微发酵的茶,发酵度为10-20%)、白茶(轻度发酵的茶,发酵度为20-30%)、青茶(又称乌龙茶,半发酵的茶,发酵度为30-60%)、红茶(全发酵的茶,发酵度为80-90%)、黑茶。
四、中国茶叶出口现状
近年来,在全球茶产业持续稳步增长的态势下,茶叶的消费需求在不断释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茶叶消费市场也在不断扩展。同时,这也给我国茶叶的出口贸易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我国茶叶出口的数量和金额总体都呈现增长趋势。我国茶叶的对外贸易始自唐宋,经历了1500多年的发展。作为全球第二大茶叶出口国,摩洛哥为主的非洲国家是我国茶叶出口的主要市场。我国也是全球产茶大国中唯一能够量产各种类茶的国家,其中绿茶在国际市场长期保持优势。
五、出口前企业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诚信管理。
(一)出口茶叶种植基地备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当在种植生产季开始前3个月登陆统一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平台入口为:“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并上传以下载文件和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出口茶叶种植基地备案申请表;
2、安全用药使用保证书;
3、出口茶叶加工企业生产、出口资格证明材料;
4、基地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田间管理制度及溯源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5、基地土壤、灌溉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以上第1-2项材料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资料均可上传电子文本。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茶厂登陆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http://qgs.customs.gov.cn:10080/efpe)向工商注册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填写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即可。
六、出口茶叶技术指南
近年来,欧盟等国际市场对茶叶安全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增加,加之不同检测机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结果差异,导致部分企业蒙受重大损失和风险。为了促进茶叶出口,符合出口国农药残留技术要求,企业可以自行登陆商务部的以下网站查看《出口茶叶技术指南》《出口商品技术指南—输欧茶叶》。
七、申报、查验及合格评定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无相关标准且合同未有要求的,应当保证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出口茶叶的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凭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茶厂所在地海关申报。
海关根据输入国家或地区进口茶叶检验检疫规定和茶园、茶厂的备案情况,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实施检验检疫措施。包括:
(一)核查货证是否相符;
(二)相关证书及包装信息是否符合输入国或者地区的要求;
(三)结合查验指令进行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检工作;
(四)出口茶叶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根据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要求,海关签发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等有关单证,茶叶就可以走出国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