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船后怎么办理东盟产地证FORM E 东盟FORM E产地证后发 后发东盟产地证 后补东盟产地证
补发:在特殊情况下,由于非主观故意的差错、疏忽或者其他合理原因,可按照中 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十一的规定补发原产地证书(Form E)。第 13 栏中的“补发” 应予以标注(√)。
补办原产地证 后补原产地证 后发原产地证
解说:
产地证签发日期不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提单日期。如果迟于提单日期,则需要在产地证上表明产地证后发,意思是开船后办理的原产地证。后发原产地证不会影响原产地证的使用效果和作用。
后发章是用来说明申请人是在货物出运以后才申请的原产地证书,它的加盖与否不是取决于申请人的意愿,而是根据客观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加盖,即如果申请人是在货物出运后申请的原产地证书则加盖(申请日期晚于出运日期),反之则不加。
提示: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在出口货物装运日(即出口提单船期)之前申请签发,如申请人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合理原因,未能在装运前申请签发的,可以自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向签证机构申请补发,并且在证书第十三栏“ISSUED RETROACTIVELY”打钩。
东盟FORM E原产地证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制原产地证格式;
2、填制完成并验证检查内容是否准确;
3、检查完毕,将填制完整的原产地证格式件发给我们;
4、收到原产地证格式件进行预审
5、预审通过后将内容录入系统,出核对件给申请人确认;
6、申请人确认内容OK,就提交海关/贸促会申请;
7、海关/贸促会审核通过并签证;
8、将证书扫描件发给申请人验真,
9、确认证书真实性并付款,邮寄证书。
操作简单,免注册免备案,全程指导,避免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