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2023-10-19 04:24  浏览:8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作为一名婚姻律师
结合我们的案例
跟你总结几个婚姻的真相


男人不是被逼的
要离婚的真相是因为您对他没有价值了
舍弃你
他会有更大的收益

第二
没有人会对你一直忠诚
不光是关系
任何关系能保持忠诚的真相
就是需求和满足
简单说
就是您对于他们的价值和贡献

第三
婚姻的本质是合作
不是爱情
爱情仅是婚姻
这座大厦的一块砖
你若把它放在了不重要的位置
抽走它
婚姻的大厦也不一定会塌

第四
婚姻不幸福可能是您的问题
比如没有选择的慧眼
没有经营的智慧
没有止损的魄力
没有决策的能力
即便这样也没关系
我们可以慢慢坚强
变得有力量


我是吴勇勇律师
您的情感顾问
为你解决问题的人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国时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秉承规模化、品牌化、化的发展理念,为数以万计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办理婚姻财产、离婚抚养权、婚内出轨、家暴离婚赔偿以及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等案件上万起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多年来专打单方面离婚、家暴离婚、抚养权争夺、同居关系财产债务分割、彩礼返还、重婚精神赔偿等诉讼官司,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广东婚姻财产律师电话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深圳离婚律师咨询法斗士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办?#抚养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有两台车
那都登记在他名下的公司的名字
请问一下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吗

这个在离婚的时候是没办法分的
因为公司它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只有一个法人单位
那么他和我们每个自然人他是一样的
他有独立的人格
他有独立的财产
那么这个车登记在公司的名下
那么它就属于公司的财产
并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当然说
如果这家公司是你们结婚之后设立的
你作为股东
他享有的这个股权
这个是属于共同财产
那么这个股权是可以在离婚的时候
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那么这个股权的价值就是这个公司的一个价值
搁在公司里面就蕴含进了这个股权的这个价值里面
对不对
分割这个股权也是一样
可以分割到相应的共同财产部分的

还没办离婚手续
不让见小孩

不容易啊
这个真是难啊
这个我觉得因为两个人在离婚的过程中
可能确实是面临到
矛盾的爆发点是吧
那是矛盾*尖锐的时候
确实很常见的就是
另一方拿这个小孩子来扣住了
不给对方没见

有一种呢也是害怕对方抢走啊
大家在争抚养权的时候
这个过程中可能还是需要你和配偶有一个沟通
也可以让父母或者是两边关系比较好的人
去做一个中间人去协调一下啊
如果你是女性的话
也可以通过找一下妇联社区
看看能不能做一些调解性的工作
来化解这方面的一个矛盾
但确实这个通过法律手段不是那么容易

跑,
能起诉他回家吗

是不能的
因为啊
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
任何人无权干涉
即使是他自己的也不可以
碰到这种情况
只有两个办法


以后对好一点
对岳父母好一点
让自己回来

第二
如果他确实不想回家
而你们感情
确实已经破裂
你可以向
提起离婚诉讼
即使他不回来,
也可以判决离婚
这样呢
离婚以后你就能
找一个新的了
找到新之后呢
也一定要对人家好一点
要不然呢,还会跑

大家觉得吴律师说的对吗
关注吴律师
一个给你出主意的律师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希望每个女人都能清醒而独立的活着……‼️#忠诚协议 情感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来为大家分析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蕞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应予支持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应予支持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第二条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以将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
广州婚姻法律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分析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相关新闻
联系方式
公司:广东国时律师事务所
姓名:周女士(女士)
职位:次长
电话:13026699746
手机:13026699746
地区:广东-深圳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乐社区星河WORLDE栋大厦19F层2-E1903,2-E1905号
QQ:466194504
微信:law2985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