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出口退运,退运货物,保税维修,返厂维修
创新方案优点如下:
1、手续简便。无须办理复杂的退运手续,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 无需交纳保证金。
2、交通便利。一号通道连接香港与深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在时间和成本上大大节约,特别从香港码头提货到深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只需3个小时左右。维修成本是香港三分之一。
3、无负面影响。因检测维修服务是海关及为了切实解决企业物流问题而特殊批准的,而且加工地点是保税区域和一般区域是隔离开的,故此在税务、工商、外汇等环节都省略了,不存在负面影响。
注:退运货物需满足条件
(1)货物必需是九成新以上,每个产品有****完整的包装(若货物为长期稳定返修,则需通过资质审核后进行,目前存在该资质的3PL并不多,请注意)
(2)退运是因产品质量本身问题,不能是以翻新为目的。
(3)外包装上面必需标明原产国,即非中性包装。
(4)维修完的零部件不能再带进国内,需作垃圾处理或出香港。
相关财务会计处理问题。
1.出口货物因故退运时,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先到外汇管 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注销手续,外汇管理局应给出口货物发货人出具证明,出口货物发货人持证明及原海关出具的专为出口收汇核销用的报关单向海关办理退运货物的报关手续。退运货物如属出口退税货物,出口货物发货人还应向海关交验审批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未退税或出口退税已收回的证明和原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凭以办理退运手续。
2.发生退货时,借记出口销售收入,货记应付帐款;收到退回的货物时,借记产成品,贷记出口销售成本;若产成品报废成为废料并作销售处理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记其他业务收入,贷记原材料或产成品,若属消费税应税品,应增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海关保税监管的免税进口料件,因故退运报废或未出口就已报废,按海关规定在补征免税料件的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或消费税时,借记原材料或其他业务支出或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但是,对非正常损失的已税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增值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对已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发生退关(运)并向税务机关返纳已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时,还应按增值税、消费税会计处理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3.对于出口货物,如果是质量有问题,或者说什么其他原因,要返大陆维修或者是运回大陆,通过发货到香港,然后在香港中转,直接快件方式处理进口。这样手续非常简单,时间也快。这个是面对一些单据不全,确实要退回来大陆的货物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