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方式投资的境外商户申请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粤Z
(一)申请条件
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以高新技术方式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二)办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商户批准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3.商户登记文件
(1)商户为港澳台公司的。
属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属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登录及附注);
属台湾地区公司的,提交台湾地区商业登记证明文件。
(2)商户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3)商户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中文翻译本原件。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车辆登记文件
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
投资者为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投资者为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投资者为澳门公司的,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投资者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
高新企业办理粤Z指标流程全解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 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相关资料,提交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时间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受理、拍照,获准后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领取受理回执。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邮寄领证。
3.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通知后,凭受理回执到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汽车检验中心验车;购买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验车通过2个工作日后,申请人交纳牌证工本费,凭受理回执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以下称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特别提示:此前现场受理时选择邮寄服务的,则不需到办证大厅领证)
5.申请人凭批文卡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申请领取《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即禁区纸)。
6.申请人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取得海关核发的备案证明及车辆通关证件。
7.申请人凭批文卡、驾驶人出境入境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深圳边检总站皇岗边检站办理边检备案手续。(特别提示:备案驾驶人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8.备案驾驶人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通关,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锦渡车管所领取内地机动车号牌并固封。
9.备案驾驶人驾车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验车,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申请领取安装用于口岸通关的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和驾驶人电子识别标签(即司机卡)。
办结上述手续后,备案驾驶人即可携带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卡、海关核发的车辆通关证件等相关证件,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往来粤港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