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书填制 原产地证怎么填写 原产地证填写要求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zui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Co的填写方法
第1栏 货物发运自
注明出口人的名称、地址与国别。名称须与发票上的出口人一致。
第二栏 货物发运到
注明进口人的名称、地址与国别。名称须与发票上的进口人一致。对于第三方贸易,可以注明“待定”(To Order)。
第三栏 供官方使用
此栏仅供签证当局使用。
第四栏 运输方式与路线
详细注明出口货物的运输方式和路线。如信用证条款等无此详细要求,打上“空运”或“海运”。如货物途经第三国,可用如下方式表示:
例如:“空运” “经曼谷从老挝到印度”(By air from Laos to India via Bangkok.)
第五栏 税则号
注明货物4位数的HS编码。
第六栏唛头与包装编号
注明证书所载货物的包装唛头及编号。该信息应与货物包装上的唛头及编号一致。
第七栏包装数量与种类;货物描述
明确注明出口产品的货物描述。货物描述应与发票上对出口产品的描述相一致。确切的描述有助于目的国海关当局对产品的快速清关。
第八栏原产地标准
根据《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受惠产品必须是完全原产自出口成员国;若非出口成员国完全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第三条或第四条。
1、完全原产品:在第8栏填写字母“A”。
2、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第8栏的填写方法如下:
(1)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原产地标准的产品,第8栏填写字母“B”。字母“B”后应填写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料、部件或产品的总货值占出口产品离岸价的百分比(例如“B”50%)。
(2)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原产地标准的产品,第8栏填写字母“C”。字母“C”后应填写原产于成
员国领土内的累计含量的总值与出口产品离岸价的百分比(例如“C”60%)。
(3)符合第十条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第8栏填字母“D”。
第九栏毛重或其它数量
注明证书所载产品的毛重或其它数量(如件数、千克)。
第十栏发票号码与日期
注明发票的号码与日期。发票日期不得迟于证书的签发日期。
第十一栏出口人的声明
“出口人”指发货人,他既可以是贸易商也可以是制造商。注明生产国和进口国的国别、申报地点和申报日期。该栏必须由公司授权签字人签署。
第十二栏签证当局的证明
该栏由签证当局签署。
原产地证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制原产地证格式;
2、填制完成并验证检查内容是否准确;
3、检查完毕,将填制完整的原产地证格式件发给我们;
4、收到原产地证格式件进行预审
5、预审通过后将内容录入系统,出核对件给申请人确认;
6、申请人确认内容OK,就提交海关/贸促会申请;
7、海关/贸促会审核通过并签证;
8、将证书扫描件发给申请人验真,
9、确认证书真实性并付款,邮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