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了一个离岸公司名称与实际的名称有差异,以前是XXX公司,现在变更了XX有限公司,XXCORPORATION变为XXCO.LTD,具体就是产地证上面的shipper与产地证第1栏出口商不一致,请问做产地证的时候能通过吗?
1、离岸公司不可以在中国大陆直接办理原产地证,这样的正本签发了之后,签证机构可能随时可以在后台申请取消这份原产此证,届时可能造成该份证书在原产地证真伪查询系统里面无法查询到,国外清关的时候,海关也无法联网查询到该证书,造成客户无法清关提货,之后滞港产生相关的费用等
2、离岸公司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者中国海关注册备案,签证机构审核通过之后,上面的盖章公司名称,与实际拾头也有差异,到时候国外海关清关时候,能否看得出来,如看得出来,认定是假证,到时候也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所以建议离岸公司抬头做原产地证,建议找代理办理原产地证,本身香港离岸公司就不可以直接在大陆申请办理原产地证,都是通过代理办理。产地证上的shipper发货人信息,显示代理公司抬头,贵司显示在货描下作为第三方,提单、发票、箱单可以用回贵司的,不会影响到清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