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发货人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拿到原产地证后发现原产地证有误需要申请更改但申请人要求更改已签发的证书内容时,应在证书有效期内提交《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申请办理更改证书,并退回原证书正本。签证机关经核实后,方可签发新证书。若原证书遗失或毁损的,则申请“更改重发证”,并按上述重发证要求加注相关证明用语
原产地证重发申请要求:
已签发的证书正本被盗、遗失或者损毁,电请人可在证书有效期内提交《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申请办理重发证书。申请重发原产地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签证机关办理手续:
(1)企业端打印出的原产地证书,并由申报员在证书上签字盖章、加盖印章
(2)企业端打印出的《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 发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 出口发票
(4)申请单位和丢证方书面说明
(5)提交原证书的复印件或副本
重发证书的申请日期和签证日期为申请重发证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