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审批和备案规定
1、需要行政审批(即常说的消字号批件)
2、需要获得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
第一和第二类消毒产品先做好安全评价报告,并向省级卫生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凭证(各省执行会有差异)
备案要求及说明
备案要求:
i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所在地省级卫生部门备室,由省级卫生部门对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形式宣查评价包含内容:
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铭)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企业标准或质量际准,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批文情况,其中、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带有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还包括产品配方,消毒器械还应当包括产品主要元器件、结构图。责任单位的卫生安全评价应当形成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和评价资料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