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纯外资企业是无法申请icp许可证的,外资企业如果要进入中国市场经营的话,必须是与国内的内资企业合作经营。其中,中外合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则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法人必须是内资,外资股权占比不得超过 49% 。
(一)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需具备的条件
1、申请公司是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
2、外资占比不超过50%
3、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涉港澳外资企业
对于外资是港澳的,增值电信业务中,港澳股权比例有设限和不设限的:
1、外资如果是港澳的,提供下列增值电信业务,港澳资股权比例不设限制: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于经营类电子商务);
(2)内地境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3)存储转发类业务;
(4)呼叫中心业务;
(5)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于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2、外资如果是港澳的,提供下列增值电信业务,港澳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1)内地境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2)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3)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三、外资ICP的审定流程
步,向信息通信发展司申请,拿“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第二步,凭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三步,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