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从2018年开始,曾经相继下文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后一次发文是2020年第9号公告,有效期是“ 在2020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