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悬浮风机技术要求
4.1.1空气悬浮风机为电机驱动,采用整体集装式结构,并附有辅助设备,空气悬浮风机采用轴向进气和径向排气方式,空气悬浮风机配有整体进口过滤器、隔声罩、离心涡轮鼓风机、超高速永磁高速直流电机、电机散热消音器、变频调速控制系统、进出口弹性接管、出口扩压管、出口止回阀、气动放空阀及放空阀消音器等。
4.1.2正常运行时空气悬浮风机满足排气参数的要求,并能在上述文件2.2.1中的环境条件下长期正常安全运行,满足规定的性能和要求。
4.1.3 两台空气悬浮风机能够并联运行,在并联运行条件下,每台空气悬浮风机能满足不同流量的调节需要并使每台空气悬浮风机出口压力与喘振压力间的安全余度保持相同,任何单台风机的起动和停止不会影响原系统的总风量变化。
为保证空气悬浮风机系统整体系统更高效率和更长使用寿命,每台空气悬浮风机的风量可调范围不低于40%THA~BMCR,在75%THA~BMCR之间风机的运行效率不低于85%。
4.1.4 叶轮与高速电机通过空气轴承,采取直联方式。
4.1.5空气悬浮风机出口压力应平稳,无压力脉冲现象。氧化空气无油。
4.1.6空气悬浮离心风机采用永磁高速直流电机及变频调速控制系统,通过改变轴的回转数来调节转速控制流量和压力,可以频繁的调节风量,电机效率应在98%以上;并可以自动根据管网情况调整压力输出。
4.1.7整机运转时,在机器外1m处噪音(包括电动机)低于80dB(A)。
4.1.8 空气悬浮风机振动烈度(在机座上)不应大于2.5mm/s。
4.1.9风机最高压力应高于工况风量的出口风压。
4.1.10过滤后的空气经风机压缩后排到集气总管,风机根据流程要求自动控制其流量变化,起动和停车时放空阀打开保证无负荷起动和停车及防止发生喘振。
4.1.12通过标准化生产,确保设备性能稳定优异、可靠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