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 【郑州林奥】 商丘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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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写生产许可申请书时,1.“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一栏内容,填写申证产品单元的“产品小类”和本小类三种不同用途(食品用、烟用、日用等)的各一个主导产品名称和用途;不分小类的产品申证单元填写本单元的主导产品名称和用途(食品用、烟用、日用等);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内容,必须首先填写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本企业(1)只生产食用香料香精产品;(2)既生产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又生产日用香料香精产品;(3)只生产烟用香料香精产品。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工商局注册部门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QS生产许可证技术咨询的服务企业。公司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已覆盖河南各地大中小企业,技术力量雄厚,多名顾问师、咨询师、验证审核员长年服务于本公司,保证让被咨询企业不走弯路。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多年来,坚持“诚实守信、用户至上、方便快捷”的服务宗旨,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满意为标准,”为服务承诺,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快捷”的QS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咨询认证代办服务。


根据《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原料库、产品加工场所、产品包装场所、成品库、检验室、危险品仓库等生产用房。应有与产品类型、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用房,其净高不得低于3米,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生产用房仅指生产车间,不包括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更衣间、缓冲间以及检验用房。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的与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生产、检验设备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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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4-19 04:31
所属行业
食品饮料项目合作
编号
2353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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