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税务注销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
3、清算报告或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上海公司税务注销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上海公司税务注销注意事项
1、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如公司因违法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可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而申请注销的,不用提交股东会决议,应提交法院破产裁定书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注意注销时间程序:公司决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故清算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必须在公告90日后。
4、本登记机关登记辖区内的分支机构应同公司一并办理注销。
5、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处理完毕并办理完有关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