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青岛双管抗震支架
5.9.2锚栓应采用具有使用于混凝土开裂区的带机械锁键效应的扩孔型机械锚栓(包括自切底和后扩底两种扩底方式)锚栓钢材至少应采用8.8级,并且采用热浸镀锌的表面防腐工艺,在裂缝宽度不小于0.3mm下能继续使用,锚栓的设计值应按开裂混凝土条件取值,能够提供机构的开混凝土认证报告(开裂混凝土工况下的抗拉和抗剪承载力检测报告),并能提供机构的防火测试报告。
5.9.3 抗震支吊架系统由C型成品槽钢、专用抗震连接件、抗震管卡、扩底锚栓或钢结构梁夹组成,抗震连接件与槽钢通过机械连接可随意调节抗震支吊架的尺寸、高度、角度。抗震支吊架现场做到不焊接;且专用抗震连接件板材厚度不小于6mm,应一次冷弯成型,不宜焊接。
5.9.4抗震支吊架和U型槽钢内缘须有齿牙,且齿牙深度不小于0.9毫米,并且所有配件的安装依靠机械咬合实现,严禁任何配件的摩擦作用来承担受力的安装方式,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可靠连接,槽钢与槽钢锁扣的连接应能抵抗200万次的疲劳荷载,并提供相应的疲劳检测报告和槽钢抗卷边拉力、抗滑移报告。
5.9.5抗震支吊架系统须提供整体抗震支吊架的防火测试报告。抗震支吊架系统(含水管、风管、桥架三个系统)须提供地震模拟测试报告,且模拟实验不得低于8度(0.3g)罕遇地震工况。
5.9.6抗震支吊架槽钢应采用热浸镀锌防腐措施(锌层厚度不低于55um)以满足抗震支吊架的耐久性。
5.9.7全压螺杆材质采用国家标准《碳素结构》GB/T 700规定的Q235钢,螺杆强度不低于8.8级,表面电镀锌防腐,锌层厚度不低于5um,根据实际工况可提供热浸镀锌材质,镀锌层厚度不低于55um。
5.9.8外六角螺母材质应采用国家标准《碳素结构》GB/T 700规定的Q235钢,螺母强度不低于8.8级,振幅0.1d,频率10HZ,振动1200次,紧固1次及5次拆装后,参与轴力与初始轴力之比不低于70%,具有的防松测试报告。为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紧固力过小或过大,须采用拧断双头螺栓,达到固定的扭矩时,扭力头自动断裂,保留的四方头可保证螺栓的正常拆装。
5.10抗震支吊架的力学受力计算说明
5.10.1 水平地震标准值的采用等效侧力法计算
αek=γηξ1ξ2αmax
F=αek G
式中: F-沿最不利方向施加于机电工程设施重心出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为非结构构件的重力;
αek-为水平地震力综合系数;
γ-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见表1)
η -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见表2)
ξ1-状态系数:对支撑点低于质心的设备和柔性体系
宜取2.0,其余情况取1.0
ξ2-位置系数:建筑顶点宜取2.0,底点取1.0,沿高度线性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