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mg3.dns4.cn/heropic/312306/p1/20200428143046_1310_zs_sy.jpg)
![](http://img3.dns4.cn/heropic/312306/p1/20200428143045_7649_zs_sy.jpg)
![](http://img3.dns4.cn/heropic/312306/p1/20200428143045_1669_zs_sy.jpg)
![](http://img3.dns4.cn/heropic/312306/p1/20200428143045_5369_zs_sy.jpg)
![](http://img3.dns4.cn/heropic/312306/p1/20200428143045_3549_zs_sy.jpg)
9、合作方式:我们作为单独运营的第三方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力量,专业的维护队伍,可以保证业主出质保后的环保项目的技术升级和改造,同时在许多地方,我公司只需要提供技术整改方案,业主可自行凭借自身的维护力量进行整改,形成双赢的局面。
所以我们认为未来环保项目的维护应该走一条技术专业,甲乙双方联合,互惠互利的道路!
![](http://img3.dns4.cn/pic/312306/p2/20200426095413_5037_zs_sy.jpg)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环保工程承包,技术机构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虛作假,环保工程项目,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罪的,如东环保工程,依法追究刑责任;尚不构成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http://img3.dns4.cn/pic/312306/p2/20200426095411_2787_zs_sy.jpg)
第十八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http://img3.dns4.cn/pic/312306/p2/20200426095413_5037_zs_sy.jpg)
环保工程承包-苏州洁城-如东环保工程由苏州洁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苏州洁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www.js-schb.com)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
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