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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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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常见法律问题处理

离婚案件中,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具体分为三大类:

一是离婚问题。感情已是判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法定条件,与家庭作为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这两种情形的认定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对该标准的认定也较为严格,必须在当事人有十分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才能予以认定,故我们选了几个案例让大家了解及家庭的认定标准。

二是子女抚养。

三是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明确。





幼儿期内的孩子满十周岁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天津离婚律师,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的情形。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如果孩子满十周岁,一般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幼儿期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除此之外,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天津离婚律师免费咨询,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关于证据审核问题 由于下路不明一方无法到庭参加,所以庭审调查只能围绕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具体包括:是否经过登记。实践中,存在以欺骗相对方已经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形。是否登记。实践中存在因实际结婚人不到法定婚龄而使用他人登记情形。是否婚姻无效。


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等,对于证明一方有不良恶习比较容易,但要证明屡教不改需综合证据材料去证明。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因感情不和,双方分居后,天津离婚律师在线咨询,如果其中一方去了外地的,在当地的或居住登记;

2、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物业缴费单据,与居住有关的证据,证明其中一方长期在某地居住的事实;

3、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如果涉及分居事实的微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录音等;

4、对分居事实比较了解的同事、朋友、邻居等的证人证言;

5、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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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6-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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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237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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