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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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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如果真的出现了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看问题能否化解开来,通过沟通和让步来化解矛盾、留住婚姻。其次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询问孩子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以及其他相关的问题,比如离婚与协议离婚在个案中的优劣。根据笔者咨询的结果,不管是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天津河北律师,很多人离婚都是盲目的、冲动的,总认为自己就能搞定一切,何必让他人介入。而稀里糊涂离婚后很多人才发现吃亏了,本可以不离婚,或者孩子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没有处理好,留下来隐患,这时候才想起来找律师咨询和处理,就已经迟了,处理起来就困难很多。




婚姻效力与婚姻登记

一、【婚姻无效的审理】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释明当事人变更请求。经释明当事人不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可驳回离婚的请求,依据《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九条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

离婚案件中被告方主张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在离婚案件中对婚姻无效主张一并审理。

二、【结婚登记被撤销后的处理】因结婚登记瑕疵导致结婚登记被撤销后,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十二条及《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有关规定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子女问题。

三、【协议登记离婚瑕疵的主管】当事人以协议登记离婚有重大瑕疵为由提起离婚登记无效或撤销离婚登记的,不属于民事受案范围。





离婚案件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申请、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费用,经人民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费用未获人民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的决定,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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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10 10:40
所属行业
防护眼镜眼罩
编号
2377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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