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 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 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3、 有健全的网站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 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资料:
1、 营业执照
2、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名以上) 学历证明或者是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含正式劳动合同);
4、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温馨提示: 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