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境外公司是我们国内常见的离岸公司,也是国内出口重要的一部分,很多货物都是通过离岸公司出口的,产地证属于国际贸易中的第三方单证,离岸公司作为境外公司没有办法去作大陆产地证。比如国内很多贸易公司或者工厂就只有离岸公司的抬头,但是中巴FTA原产地证是由大陆签发,离岸公司是不能直接去申请中巴FTA原产地证的,只能通过大陆原产地证代理代办。其它清关单据抬头使用离岸公司出具,中巴FTA原产地证使用代理公司抬头出具,把离岸公司打在第七栏货描下面,只要LC上没有说不接受第三方单据,这样办理是好的方法,不会影响客户清关。
办理中巴产地证的注意事项:
1、后发证书的签发:货物出口后申办的证书需按后发证书办理。后发证书签证要求按普惠制后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即出货后7天后才签发后需在证书第12栏上方加注“ISSUED RETROSPECTIVELY”
2、补发证书的签发:如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在出口商或制造商确信此前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未被使用的情况下,可签发经核准的原产地证书副本,并在补发证书上注明 “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 ___ DATED ___”或“DUPLICATE”。签证时需提供原证书正本复印件及相关的提单、报关单正本复印件。
3、更改证书的签发:证书签发后出口人发现证书错误可对证书进行更改申请。更改证书须提供原签发证书的正本,新旧证书应为同一批货物。新证的申报日期和审证日期可与原证书一致。旧证作废归档。